| 关于抚州市200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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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3-19 11:03 文章来源:江西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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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局长姚瑞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抚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抚州市200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各代表团进行了认真审议。抚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财经委员会)根据会前初步审议和会中代表们审议的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6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6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执行数为139288万元,增长36.6%,完成汇总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的121.5%。地方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级收入和上划省级收入,全市财政总收入执行数为205359万元,增长33.8%。全市地方财政支出执行数323592万元,完成汇总各级人代会批准预算98.3%。
2006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执行数为28825万元,完成预算109.2%。地方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级收入和上划省级收入,市级财政总收入为40484万元,完成预算105.3%。市级地方财政支出执行数46902万元,完成预算的98.4%。其中:科技支出4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支农支出20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2.5%;教育事业费支出34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卫生支出30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5%;社会保障补助支出4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6%。2006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各项补助等,减去当年支出及结转下年数,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6年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支出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既支持了经济发展又保障了重点支出的需要,财政职能得到较好发挥。总体上看,2006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
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我市财政总收入、人均收入在全省排位仍然靠后,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各级项目配套、增人增支等刚性支出多,偿债压力大,预算收支平衡存在较大的难度。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对这些问题和矛盾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7年市级总预算和市级预算草案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24428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为161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6%。地方财政收入加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等,加调入资金减去上解支出,2007年全市当年可用财力为366317万元,总预算支出365817万元,预算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07年市级财政总收入计划4777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计划334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6%。地方财政收入加上税收返还和各项补助收入,加预算外收入财政集中部分调入,减去上解支出,2007年市级当年综合可用财力为 56595万元财政总支出安排为56589万元,预算做到了收支平衡。
此外,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了部门预算草案。为做好对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工作,根据会议安排,财经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对市民政局2007年部门预算草案的重点审查,从审查情况看,市民政局200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符合客观实际,总体上是可行的。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7年预算草案体现了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完成预算所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是积极稳妥的,预算草案基本可行。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市级预算草案及市级部门预算草案,同意市人民政府所提交的《关于抚州市2006年市级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市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为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1、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努力组织财政收入。要充分发挥财政对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加大财政对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支持力度;要大力培植财源,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要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加大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严格规范和控制减免税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偷税、骗税、逃税、抗税等违法行为,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要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做到依法依规应收尽收。
2、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推进各项财政支出改革。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改进预算工作,形成财政资源合理分配、公共服务能力均衡发展的机制。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好关注民生、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公共财政政策,努力把财政收入的增长转化到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事业的进步上来。要进一步完善惠民财税政策措施,逐步增加财政对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投入,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3、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维护预算严肃性。要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为契机,继续改进和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和透明度,努力将年初可以确定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使预算更加完善。始终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不断增强预算法制观念,强化预算约束力,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工作,严格控制预算追加。
4、进一步加强预算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严格按照《监督法》和《江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强支出绩效管理,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分析和评价,将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考评的绩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 |